“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或改名 都是商标注册惹的祸
2016-01-05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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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因为该名称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授权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为了避免此类侵权行为,企业和个人应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商标图样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免费商标注册服务,可以有效避免侵权风险,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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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免费商标注册,避免商标侵权行为。 通过“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件,从中能够学习到什么,意识到什么,能做些什么?作为商标代理的工作人员,我们能做的是通过力所能及的服务,比如免费商标注册,帮助企业解决商标注册的问题,避免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免费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1)商标的清晰商标图样 (2)公司申请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个人申请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4)2个或者2个以上设人共同申请,需要根据申请主体全部进行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