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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
南都讯 记者李慧琪 3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下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对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规定》第七条要求,不得过度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不得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不得制作、发布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内容等等。 对于热衷于“人肉搜索”的部分网友,《规定》第二十一条指出,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针对前段时间引起热议的“流量造假”事件,《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此外,《规定》还要求平台设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负责人,制定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全文如下: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5号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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