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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
本帖最后由 adamwangchina 于 2017-5-2 17:04 编辑 创客的简史和现状: 创客,英文叫做Maker,是一个近些年才出现的词语(当然英文只是在Maker的原意(生产者,制造者;上帝)中增加了一层意思)。但我个人认为创客的历史非常久远,可以说早在人类刚刚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那些使用石头、动物骨头、木头创造工具的远古人类就是创客,他们靠自己生产,并使得效率更高,促进人类进步。到了古代,以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为例:下到工匠打造器具、农夫自制农具;上至文士以诗明志、官吏编制法律,无不是凭自身的创作加速社会发展,加快社会效率,创客的身影已是贯穿三教九流。而在自然科学飞速发展的近现代,创客更是在各行各业创造了琳琅满目的产品;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创客,或为兴趣,或为财富。纵观近现代史我发现从第一次工业革命(18世纪)中的珍妮纺织机、蒸汽机;到第二次工业革命(19世纪)中的发电机、电灯、电车;再到第三次工业革命(20世纪)中的原子能、电子计算机;最后到当代(21世纪)的3D打印机、工业机器人、Facebook、PayPal、Amazon、阿里巴巴等等这些产品,简直就是一部活生生的创客创造史,这些革命性技术或者产品中有一大部分都由单个个体创造,也就是说是由创客创造的。不过口说无凭,让我先来科普一下这些大名鼎鼎的产品的发明者都是谁吧:
由此可见,创客群体是在和平年代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而且创客通过创造不仅仅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同时为他们自己也带来了不小的收益。 有人可能已经发现了,为什么我没有提到近年来很火的虚拟现实、自动驾驶、无人机、家用机器人、智能手机、个人电脑等发明呢?因为这些产品固然非常创新非常有价值,但大都不是由单个个体创造的,换言之不是由创客创造的,而是由企业或学校这类组织和团队创造的,我认为主要是因为这类产品的形成需要融合多门专业甚至需要大批资金,而这对于一般创客来说门槛实在太高了。反观亚马逊、谷歌、阿里巴巴这些当前业务范围大到不可思议的巨型企业,早在它们的创始人还是创客的时候,其实只做小本生意的(亚马逊以网上卖书起步、谷歌以简单的搜索引擎起步、阿里巴巴以简单的网上批发贸易起步)。但也正因为这些企业的领导者是创客,他们更加知道创造的价值是无与伦比的,所以这些新兴的巨型企业开始扩张它们的领土,将触手伸向了各行各业的高新技术,这样的技术垄断给现今创客群体制造了一个艰难的困境,那就是大部分创客群体(不包含极少部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大牛)本来就只能做做小本的创作,还得和大型企业竞争,而且剩下未被开发的土地也越来越少。 创客在互联网行业的机会: 我认为也正因为单个个体能力有限,而互联网大概只需要一台电脑和一些技术基础就能入门,才会有那么大一批创客挤在互联网行业血拼。但实际上,互联网行业经过了高速发展的这么多年,各种规则和工具都已基本固化,这块土地上的机会已经变得越来越少。当然,机会少不代表没有机会,更不是劝说大家不要学习互联网技术了,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工具非常有用,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工具非常有用,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工具非常有用(重!三!遍!)我是学机械电子工程的,主要的方向也是做机器人,但最近因为兴趣在学习哈佛大学2010年关于PHP、MySQL和JavaScript的公开课…(如果有更好的请推荐给我,谢谢!)授课的老师说,他大学在学网络技术的时候(我想可能是2005年以前吧),发现他们学校运动会的报名需要跑很远到收集报名表的同学寝室去交表,于是他就做了一个网站专门用来网上报名,这提高了效率,也为同学们省去了麻烦。他没有继续往后说,但是我想,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个好点子啊,说不定可以商业化呢,但是现在呢?搜索一下会发现这类简单的Idea遍地开花而且大公司做的一点都不差。现在互联网上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服务,没有找不到的服务。所以我想,现在的互联网行业,或许更多的需求在于优化那些已存在服务的用户体验吧,个体创客创造财富的思路也应该是与小微企业合作去优化服务而不是自己创造一个已有的服务来与其他人竞争吧。 创客的重定义和救赎之道: 对于这部分的分享,我想以三个问题开始:
简短版答案: 个人认为,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长版答案: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认为其实创客应该是一群任由兴趣和好奇心支配的人群,创客最常思考的或许不应该是怎样通过创造获取财富,而是创造本身。想创业固然是伟大的梦想,但是以统计学规律来断定,世上千千万万的创客,不可能每一个创客都能创业成功的。所以勿忘初心这个万金油的金句确实是有指导意义的。作为创客,首先要想的确实一定是创造财富,因为这个世界是相对公平的,只有你影响了足够多的人,造福了足够多的人,才能够获得你应得的收益。所以创造财富的潜在意思就是你的产品足够影响一部分人,足够使得世界更进一步,这当然是可歌可颂的。但是,但是,但是如果你一直没能做到这一步,不要沮丧,不要抛弃你的兴趣,要知道你一开始是因为兴趣才做创客的。就算没能获得财富,最起码你通过创造使得别人感受到了你的热情和正能量。所以,做创客,始于兴趣,终于不弃。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认为创客没有必要让自己掉入不断创新的旋涡中,而且创客也不可能不断创新,因为创新真的是一个很难得事情,哪怕改进一点点都已很不容易。上面说到,作为创客,始于兴趣,终于不弃,你是带着兴趣去了解去学习某个事物,所以你可以先根据前人的经验去自己做这么一个东西,不要一开始就想着创新,要先学习再创新。就比如说我自己,大二的时候觉得机械电子太枯燥,而且没有前途,想去学金融,觉得那个才有意思,什么囚徒困境、智猪博弈、斗鸡博弈等等,多有意思。不过还好金融专业的老师没看上我,让我继续在机械电子专业中扎了两年,大四毕设的时候,我无意中选择了机器人作为我的毕设课题,渐渐的我发现自己被这种技术给征服了(可能是因为我懒吧,我的理想就是家里有个机器人,什么都做了,回到家我就像一个婴儿一样只做吃、睡、玩三件事情),到国外读研期间,可能我更适应那里的教育模式,在毕设阶段,一个本事学渣的我能够一天到晚的待在实验室里做我的机械臂。(我将会在后面的文章中一步步展示我的二愣子机械臂的制作过程)。下面是重点了:其实我做的整个毕设,完全属于我自己的东西只有机械臂底座的设计。而驱动、控制,我都是通过学习YouTube上一些大神的视频有样学样制作出来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获得的知识真的比我整个大学本科加起来的还要多,我记得我至少学习了C/C++语言和C的OpenCV库,Linux(Debian),Python这些计算机技能,学会了使用树莓派、树莓派摄像头模块、面包板、功能芯片、伺服电机等等等等。后来我在我“偷来”的最基本的控制系统基础上,改进了一下机械臂的控制信号输入,形成了我的研究生毕业设计。我想如果我没有通过学习别人的技术,我自己是无论如何没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我的项目的。所以我认为创客首先是说“哎?这个东西我很感兴趣,我自己动手做一个看看能不能行”;然后又是“哎?那个东西我也很感兴趣,我也要自己做一个玩玩”在复制每个有趣事物的过程中,学习相关的技能和工具;然后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发现“这个好像可以和那个拼一块儿组成一个新的东西”或者是“这个地方用户体验不好,我有个点子可以优化”从而质变为创新。就好像远古人类首先要跟着别人学做一根骨刺防身和狩猎,然后才想到可以减轻这根骨刺的重量但又不至于很容易被折断。所以,做创客,学习重于创新。 对于第三个问题,我认为,独行侠类的创客一定、肯定、必然会被企业所碾压;然而,个体创客们一旦形成了社团,是具备能力与企业一争长短的,毕竟企业中存在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巨额的沉没成本。当然创客社团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形成的,需要有一匹头狼(但主要应是扁平的制度),也需要核心成员对这个群体有足够的忠诚(当然这涉及到利益分配)。一个创客社团其实也不需要很多人,少则十人,多则百人,然后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创客社团。这将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因为无论社团中的哪一个创客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瓶颈,都可以在社团中找到相应的帮助从而平稳地度过困境,创客们将更加高产。当然在产品形成后获取利益的时候,社团应保证那些伸出过援助之手的人得到相应的收益。有人说这不就是众包服务(任务外包给大众的形式)吗?不,这不一样,众包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不太信任的基础上,信息不对称,不详细,这会导致成交率极低且成交质量不高,并且众包平台还要收取中介费。而创客社团是在大家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在一个进行中的项目内,针对非常特定的需求寻求解决方案,并且创客不依赖社团解决问题,只是寻求更快的解决方案以达到加快产出的目的(毕竟创客本身也在不停的学习中)。而随着创客不断地创作,慢慢社团中的创客们会发现,无论是碰到什么样的瓶颈,或是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模块,都能够在创客社团中找到已经存在的的解决方案。如果有这样的社团作为支撑,创客文华将会彻底兴起,经久不息。所以,做创客,要像狼群,不学独狮。 原文地址:创客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创客的内容或者想学习怎样从零开始做一个创客,那就关注我的公众号:或者博客:纽卡王大神的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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